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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2-03-17 | 阅读次数:

各系所(中心)、办公室: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及教育评价改革有关要求,学校启动了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结合学院实际,为做好我院教职工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现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赵晓峰  朱宏斌

副组长:常振山

成  员:侯东丽  杨乙丹  李荣华  徐春成  邢成举  何得桂  刘鹏  邵贵文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考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落实聘期考核工作,审核教职工聘期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认定考核结果。

2.考核工作申诉小组

组 长:常振山

成 员:邵贵文  邢成举  李瑞

职 责:受理教职工聘期考核的投诉与申诉

二、考核范围

第四轮岗位聘任已聘用的在岗教职工,具体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等不同岗位进行考核。相关特殊情况如下:

1.进入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及在协议期内的人才、预聘期内的教师,不参加本轮考核。

2.2018年后新进职工中,未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书》的人员,此次考核按照要求填报《2018-2021聘期考核表》,参照同级同类人员进行考核。

3.经学校批准,聘期内有访学、进修、培训、产假、转岗或援派挂职、驻外的职工需要参加考核。

三、政策依据

1.基本政策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员分类管理指导意见》(校人发〔2014〕94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意见》(校人发〔2018〕140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四轮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校人发〔2018〕141号)

2.非教师岗考核政策文件。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员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关于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实施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等文件进行聘期考核。

3.相关工作量规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聘期内有访学、进修、培训、产假、转岗或援派挂职、驻外的职工,其需承担在岗期间的相应工作量,按照折算后的工作量进行考核;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内获得国家科技奖的所有成员,岗位聘期内的科研工作任务可视为完成。

四、考核原则与等次认定

1.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坚持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发展性评价与奖惩性评价相结合,定性定量相结合;学校和学院两级考核相结合,以学院考核为主。

2.考核等次认定

聘期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具体按照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两大类进行(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1),非教师岗位具体包括: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五、工作进度安排

1.3月21日前,个人填报。参加考核的教职工进行考核信息填报,并报学院审核。具体如下:

(1)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按照系统内附的填写说明,在“聘期考核”模块进行信息填报。

(2)完成填报并确认无误后,提交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线上生成聘期考核表,下载电子版提交系所等机构行政负责人填报基层组织意见。

(3)各系所,办公室填报完基层意见后,统一报党政办公室,以便及时填写党委意见,提交会议审核等。

2.3月28日前,学院初评。学院召开有关会议对考核结果进行初步认定,并将教职工《聘期考核表》及《初步考核结果汇总表》(系统生成)报送人事处。其中,教师二级岗位的人员考核结果由学院提出初步意见,学校审定。

3.4月4日前,复核与公示。学校对初步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结果返回学院。学院按程序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及考核内容中所涉及的教学课时量、科研项目经费等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接受各项异议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定。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准确填报。聘期考核是岗位聘任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或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也是新一轮岗位聘任的基础。各系所(中心),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参加考核教职工认真对照个人聘期岗位任务及其完成情况等,准确填报考核信息。

2.精心组织,有序落实。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材料,确保考核结果认定、复核和公示等工作的有序推进,顺利完成考核任务。

3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要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地推进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各项工作;相关申诉工作要遵守申诉程序和工作原则,实名逐级申诉,且提供必要线索或证据材料;严禁提供虚假材料;如有违反工作纪律或相关规定的,将报学校严肃处理。


附件:1.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表(教师岗)

2. 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表(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工勤岗)

3. 第四轮岗位考核不同岗位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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