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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9-12-17 | 阅读次数:

各系、所(中心)、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组 长:朱宏斌 王德连

成 员:常振山 赵晓峰 赵 丹 侯东丽  郭占锋  张祖庆 何得桂 杨乙丹 史素珍

各系、所、综合办公室教职工代表各1人

二、考核范围

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合同聘用人员的考核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以平时表现为基础,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

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修订)》(校党发〔2019〕72号)进行考核。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公益服务等相关工作数量和质量情况。

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状态、劳动纪律、工作业绩、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实验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指导意见》(校人发〔2016〕432号),主要从实验工作业绩、实验室建设与功能研发、实验室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提交材料。教职工按岗位类型填写年度考核表,12月19日前将个人年度考核表电子版(请以系、所、办+个人名字命名)报综合办203室;联系人:史素珍。

(二)个人年度考核公示。12月20-22日,学院对个人年度考核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各基层单位初评。12月23日前,各基层单位组织所属人员进行述职评议,根据分配优秀名额(附件1)推荐考核“优秀”人选。同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修订)》(校党发【2019】72号),推荐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考核结束后,将考核表、推选(包含直推)的考核优秀人员事迹材料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申报材料表经基层单位负责人审签后报学院,同时提供电子版。

(四)学院审议、公示。12月24日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对各系所提交的初评结果进行审议,确定学院年度考核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向学校报送考核材料。 12月30日前,待学院考核结果 (含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教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教职工年度考核表》、《2019年视同考核合格证明》、《2019年未参加考核证明》等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六)学校审核。人事处审核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按规定将相关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考核等次及各系所优秀指标推荐比例

(一)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数)的15%。等次标准参照如下:

1.优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受聘岗位的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本年度出现旷工、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的或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工作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试行)》(校党发〔2016〕79号)受到问责处理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

2.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

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行政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批准,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各系(所)、办公室优秀指标推荐比例

各系(所)、办公室按照实际参评人数(不含直推人员)的20%(四舍五入计算)的比例向学院推荐初评优秀人选。凡年度工作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各单位可直接推选参加学院的“优秀”评定:

1.当年获批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主持人,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2.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得者或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科优秀成果文库;

3.获得国家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4.SSCI一区论文和人文社科指定A类期刊论文;

5.省部级及以上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6.咨政报告获国家级领导人的正面批示;

7.取得省(部)级及以上个人荣誉奖励者;

8.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讲课比赛获得校级一等奖者;

9.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者。

六、年度考核结果的应用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续订聘用合同、晋升职称职务等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

(一)聘任在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1),同时在表中填写管理工作业绩情况。辅导员填写附件3。

(二)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单位填写《2019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援藏、援疆、援青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借调干部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汇总表备注说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由单位填写《2019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四)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修订)》执行。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办发〔2019〕21号)执行。

(五)各系(所)、办公室单位要全面、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工作,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将根据情况报请学校,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 1. 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推荐优秀指标分配表

           2. 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文件

           3.年度考核相关表格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推荐优秀指标分配表.doc

  附件2: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工作文件(2019年修订版).rar

  附件3: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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