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中心)、办公室:
根据学校2022年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为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学院全体教职工。其中,非事业编工作人员参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相关特殊情况说明如下:
1.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填报考核表,学院不进行考核等次认定。
2.公派出国、进修访问等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学院统一填报《2022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3.新入职不足半年的,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4.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由学院统一填报《2022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附件2)。
二、工作机构
1.成立学院年度考核工作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系(室)负责人、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和教职工代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赵晓峰 朱宏斌
副组长:常振山
成员:王有强 侯东丽 杨乙丹 邢成举 徐春成 袁君刚 刘鹏 何得桂 李荣华 邵贵文
其他教职工代表2-3人
工作职责:安排部署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审议产生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并推荐管理先进工作者与服务先进工作者人选。
2.成立基层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分别对各系所(中心)办公室教职工开展年度工作考核初审工作,同时进行师德师风评议,拟定考核等次。各系所(中心)考核工作小组由系主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教师代表组成,系所主任、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政综合办公室考核工作小组由负责行政工作的院领导,行政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其他教职工代表1-2人组成,负责行政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
3.成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监督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常振山
成员:徐春成 邵贵文 李瑞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受理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申述。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具体按照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和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附件3-4)执行。
1.专任教师考核以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为重点。师德师风考核对照考核办法要求进行。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
2.管理人员考核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状态、劳动纪律、工作业绩、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实验技术人员主要从实验工作业绩、实验室建设与功能研发、实验室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12月12日前,参加考核的教职工登录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学院系统管理员审核,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基层考核工作小组。非事业编人员不在系统填报,直接下载并填报考核表。
2.基层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综合教职工考核量化得分,拟定考核等次,12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1)考核工作总结。具体内容包括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各类考核等次人数等。
(2)签署相关意见后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5-6)
(3)《教职工2022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2022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8)。
3.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评议。12月16日前,学院召开考核工作组会议,对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对各基层考核工作小组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
4.学院审定。12月16日前,学院召开党委会对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政治把关,并审定考核结果;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审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以及管理先进工作者与服务先进工作者人选推荐人选。
5.考核结果公示。学院党委对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及管理先进工作者与服务先进工作者人选推荐人选在学院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6.考核材料报送。12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分别报送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五、考核等次、比例
1.师德师风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学院参评人数的15%(具体指标见附件9),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不得评为优秀(其中,直接认定优秀的不占学院15%的优秀指标)。
2.教职工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具体指标见附件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3.根据学校2022年度管理先进工作者与服务先进工作者评选通知,学院党委可推荐管理先进工作者与服务先进工作者人数为1人;专任教师参加年度考核时不再评选校级先进个人,具体按照学校新的荣誉体系进行荣誉评审。
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调整岗位及工资、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保证工作的圆满完成。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谈话。
附件: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附件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2年12月8日
终审:常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