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院级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班: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升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院决定开展“星级文明宿舍、优良学风示范班、学术标兵、学习进步奖、英语学习奖、文体标兵、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学院风采典型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东丽
成 员:穆闯录 李晓宇 杨东民 李健 刘园园 邱丞麟 陈雅婷
2.班级成立评议小组
组 长:班主任
成 员: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
二、评选条件
1.星级文明宿舍(限本科生2016、2017、2018级)
(1)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和睦相处,集体观念强,呈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宿舍成员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宿舍安全及卫生情况良好,在月卫生评比活动中排名靠前,无不及格现象;
(3)所在宿舍无私接电线、无大功率电器,宿舍成员按时早起晚归,无处分记录;
(4)所在宿舍成员勤奋好学,互帮互助,宿舍成员学习成绩均在班级前三分之二,必修课程考试无挂科,宿舍成员四级均通过优先(2018级宿舍四级成绩不做要求);
(5)参评者需满足以上所有条件。
2.学术标兵(1)独自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C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并见刊;(3)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4)代表学校、学院参加国际或国家级学术会议并获奖;
(5)参评者需满足以上条件之一。
3.学习进步奖(限本科生2015、2016、2017级)
(1)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进步,能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进步明显,上升名次达到或超过班级人数的30%;
(3)2017-2018学年考试中无补考科目,考试中无违规违纪现象;
本年度无处分记录;
参评者需满足以上所有条件。
4.英语学习奖
(1)学习英语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英语学习习惯,对英语学习有着较高的热情和积极性,英语口语流利,平时能大胆地表现自我,能够灵活运用所掌握的英语知识;
(2)英语四级成绩550分(含)以上或英语六级成绩500分(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
(4)雅思成绩6.5分(含)以上、托福成绩90分(含)以上或GRE成绩306分(含)以上者。
(5)参评者需至少满足以上2个条件。
5.文体标兵
(1)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文体比赛并获奖者;
(2)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文体比赛并获奖者或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文体比赛并获1-3名(体育比赛前八名)者;
(3)校级文体比赛必须由体育部、校团委、校学生会等单位主办;
(4)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五个学院以上举办活动视为校级活动;
(5)院级、社团活动中获奖者不得申请此奖项;
(6)参评者在评选条件前两项中需至少满足一项。
6.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1)参加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并顺利结题;
(2)参加全国“挑战杯”比赛以及省、市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比赛;
(3)在上述比赛中获奖,或在相关杂志、期刊发表论文;
(4)参评者需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参与学院“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创业大赛团队成员优先。
7.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调研活动并撰写实践报告获奖者;
(2)参加院村挂钩、志愿者进社区活动5次以上,并能积极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并在活动当中表现突出;
(4)参加村主任助理、田园使者、马拉松赛志愿者、农高会志愿者等活动,且表现突出;
(5)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6)参评者需满足以上条件之一。
8. 学院风采典型人物
(1)热心公益事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学校和社会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和相关媒体报道;
(2)有独立撰稿能力,能彰显人文风采,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有个人原创作品出版并受到相关媒体报道;
(3)参评者需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并提交个人事迹单行材料。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除“星级文明宿舍”和“学习进步奖”外,其余奖项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2.学院拟评选“文明宿舍”12个,本科生2016、2017、2018级各4个;
3.学院拟评选个人单项奖名额分配如下,其中“学术标兵”5人、“学习进步奖”3人、“英语学习奖”5人、“文体标兵”5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4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8人、“学院风采典型人物”3人。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采取民主评议,班级集体研究的形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申请个人奖项者每人最多申请两项;
3.本年度已经被评选为校级荣誉的项目不再参评院级相关奖项;
4.本年度内受纪律处分、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评选;
5.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12月30日前交至分管辅导员处,学院评议小组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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