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进教师教学能力考核认定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12-05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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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学院决定面向新进教师开展教学能力考核认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新进教师(预聘期第一年)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8日
地点:学院二层会议室
三、考核内容
着重考核新进教师的教学理论、教学设计和授课水平。
四、认定程序
1.教师提出教学能力考核认定申请,于12月 6日送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2.申请认定教师需通过国家教师从业资格考试,完成年度校本培训计划,相关证明材料由教学发展中心提供。
3. 申请认定教师需听院级教学督导授课至少3次以上,有听课记录及院级教学督导指导意见。
4.申请认定的教师需提供3份主讲课程主要单元(章节)的教学设计、课程质量标准、听课记录等教学基本文件。于12月6日送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5.教学评估专家对教师教学设计审核打分,结果于12月11 日送至教学发展中心评估办公室。
6.学院教学办于12月 8 日组织专家集中对教师授课水平评价,受评教师需在其提交的教学设计中随机抽取1份,进行15分钟现场讲解。
7.教学评估专家团队综合教学理论、教学设计和授课水平考核给出认定结果。
联系人:吴卫波 王娜 电话:87091617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7年12月4日
附件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新进教师教学能力考核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新进教师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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