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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院级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12-13 | 阅读次数:

各学生班: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大家勤奋学习,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院决定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星级文明宿舍、优秀学生干部、学习进步奖、英语学习奖、文体标兵、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良学风示范班(限2014、2015级)

  (1)班级学风严谨,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专业,注重实践,有具体的促进班级学风建设的措施和方法;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学习纪律,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班级组织开展学习互助活动,对学习较差、自律性不强的学生应集中安排晚自习,落实帮教人员,并强化其管理;加强考风考纪的宣传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氛围,班级无考试作弊违纪现象;

  (3)遵纪守法观念强,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好人好事多,学年内无违纪处分;

  (4)全班同学学习成绩普遍进步,必修课程考试无挂科;2014级各班级英语四级通过率在80%以上,2015级各班级英语四级通过率在60%以上;

  (5)班级制度健全,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班团干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并富有创新精神。积极组织班内学生参加讲座,开展学习讨论、学习竞赛、学习型社团或兴趣小组等与学习相关的活动;

  (6)获得校级优良学风示范班、先进班集体的班级,不再参与院级优良学风示范班评选。

  2.星级文明宿舍

  (1)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和睦相处,集体观念强,呈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宿舍成员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3)所在宿舍无私接电线、无大功率电器,宿舍成员按时早起晚归,无处分记录;宿舍安全及卫生情况良好,在每月的卫生评比活动中排名靠前,无不及格现象;

  (4)所在宿舍成员勤奋好学,互帮互助,宿舍成员学习成绩均在班级前三分之二,必修课程考试无挂科,宿舍成员四级均通过优先(2016级宿舍四级成绩不做要求)。

  3.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带领和组织同学参与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威信高,工作成绩显著;

  (3)学习目标明确,刻苦努力,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专业实习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4)学习成绩在班级前三分之二,本年度无挂科;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6)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者,不再参与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4.学习进步奖(限2013、2014、2015级)

  (1)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进步。能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进步明显。班级排名较上一学期有明显进步;且上升名次达到或超过班级人数的30%;

  (3)学期考试中无补考科目,考试中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4)本年度无处分记录。

  5.英语学习奖(限2013、2014、2015级)

  (1)学习英语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英语学习习惯,对英语学习有着较高的热情和积极性;

  (2)英语口语流利,语音、语调地道、纯正,课文表演熟练、生动。平时能大胆地表现自我,能够灵活运用所掌握的英语知识;

  (3)英语四级成绩550分(含)以上,或英语六级成绩500分(含)以上;

  (4)参加学校组织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且取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或参加雅思6.5(含)以上,托福、GRE等考试成绩突出者。

  6.文体标兵

  (1)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文体比赛并获奖者;

  (2)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文体比赛并获奖者或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文体比赛并获1-3名(体育比赛前八名)者;

  (3)校级文体比赛必须由体育部、校团委、校学生会等单位主办;

  (4)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五个学院以上举办活动视为校级活动;

  (5)院级、社团活动中获奖者不得申请此奖项。

  7.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1)参加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并能撰写优秀结题报告;

  (2)参加全国“挑战杯”比赛,及省、市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比赛;

  (3)在上述比赛获奖,并在相关杂志、期刊发表论文;

  (4)积极组织各级创新创业活动,并在实践开展中取得模范作用。

  8.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调研活动并撰写实践报告;

  (2)参加院村挂钩、志愿者进社区活动5次以上,并能积极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并在活动当中表现突出;

  (4)参加村主任助理、田园使者、马拉松赛志愿者、农高会志愿者等活动,且表现突出;

  (5)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学院全体本科生均可参加评选(优良学风示范班限14、15级);

  2.全院拟评选“优良学风示范班”共2个, 2014、2015级各1个;

  3.全院拟评选“文明宿舍”共9个,其中2014、2015、2016级各3个;

  4.全院拟评选个人单项奖如下,其中“优秀学生干部”12人、“学习进步奖”3人、“英语学习奖”2人、“文体标兵”3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2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5人。

  三、具体要求

  1.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采取民主评议,班级集体研究的形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各班级、宿舍、个人将申请表,于12月16日前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

  3.学院对各班级、宿舍、个人提交的申请表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学院党委进行表彰;

  5.申请个人奖项者最多申请两项;

  6.本年度内受纪律处分、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评选。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党委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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