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班
为促进各研究生班级积极向上的班风,激励广大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就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评优小组负责评优工作的监督检查、异议处理、结果上报。
研究生评优小组
组长:常振山
组员:陈 琳 朱红强 耿亚静 刘园园 各研究生班班长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三、评优类型、指标分配及奖励标准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指标分别为学院应参评人数的10%和5%,先进集体评选指标为应参评研究生班级总数的10%(各研究生班级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8)。奖励标准先进集体奖励1000元,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各奖励500元。
四、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集体
1.班级成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班级成员学习成绩优异,课程无重修或补考现象。
3.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班级学术氛围浓厚,科研成果突出。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或补考课程。
3.科研或实践研究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解决问题能力。(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或补考课程。
3.在参评学年内有学生干部经历。
4.工作认真负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学院或管理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5.同等条件下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推荐。
五、时间安排
1.研究生个人或班级申报(11月1日-11月7日)
研究生个人填写《优秀研究生推荐表》、《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表》,经导师推荐、班级民主评议后,以班级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研究生班级填写《研究生先进集体申报表》直接提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
2.学院审核(11月8日)
由研究生辅导员对各研究生班提交的研究生个人或集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异议后上报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
3.学院评定(11月9日-11月11日)
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对推荐的先进材料进行审核,评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无异议后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六、有关要求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各班严格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先进集体、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先进集体、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分标准》等文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直接上报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
2.研究生个人不能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两项荣誉。
3.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各项先进评选资格。
4.各研究生班请于2016年11月8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上报学院。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6年11月1日
附件1.研究生先进集体、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doc
附件2.研究生先进集体、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分标准.doc
附件7.研究生先进集体、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计分汇总表.xlsx
附件8.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额分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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