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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12-08 | 阅读次数:

各系所(中心),办公室:

根据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和管理先进工作者与服务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安排,现就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在岗教职工,相关特殊情况说明如下:

1.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程》执行,填报考核材料参加考核,但学院不做考核档次认定。

2.公派出国(境)、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教职工,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3.挂职、援派、驻外的教职工,在接收单位工作不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由学院进行考核;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如接收单位未对其进行考核的(具体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与教职工本人核对,结果报各系所负责人),由学院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病假、事假、非学校和学院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5.教职工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二、政策依据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 号)执行;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执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及标准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赵晓峰 朱宏斌

副组长:常振山

成  员:侯东丽 杨乙丹 邢成举 袁君刚  徐春成

刘  鹏 何得桂 李荣华 邵贵文

职  责:统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组织实施;研究解决考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具体问题,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推进;审议形成学院2023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审定2023 年度管理先进工作者与服务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

2.成立基层考核工作小组

各系所(中心)成立由党支部书记、行政负责人以及相关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基层考核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管理人员(含参照管理人员考核的教职工)考核由负责行政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其他专职处级领导干部、行政党支部支委班子成员等组成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述职汇报结果进行考核评议。

3.成立学院年度考核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王有强

成员:常振山  徐春成  李晓宇

职责:负责监督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和管理先进工作者与服务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受理工作申述。

四、考核档次及比例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15%。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的 20%。优秀档次名额原则上应向教师岗位倾斜,具体指标由学院按照比例下达(附件1)。

五、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12月12日前,在编在岗教职工通过人事管理系统年度考核模块(https://hr.nwafu.edu.cn/),按岗位类型在系统填写并提交(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考核”模块相关信息填报)。非事业编制职工直接填写考核表,无需在系统内填报。

2.初步评议并提出考核档次建议。12月14日前,各系所(中心)根据量化考核和述职评议结果,对教职工进行初步评议,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3.审定考核结果并公示。12月20日前,召开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审议形成2023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结果(含管理先进工作者与服务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召开学院党委会审定考核结果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结果报送学校审核。12月26日前,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报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审核,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审核;考核材料存入教职工个人人事档案。

5.开展组织谈话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教职工进行组织谈话。 同时,将结合教职工第五轮岗位聘用聘期任务,对聘期任务完成进度不理想的教职工进行提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激励督促教职工更好履职尽责。

  六、相关情况说明

1.在岗在编教职工填报年度考核表之前,请在人事管理系统认真核对并修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相关证书等。人事管理系统内所有信息将作为学校对教职工管理服务的基本依据,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请教职工务必认真完善,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系统中本人基本信息与现状不相符且无法自行修改的,请报学院联系人事处进行核对后修改。

2.学生评教结果在学院后15%的教师(具体名单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报送各系所负责人),师德师风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管理先进工作者与服务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从202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管理人员中产生,推荐人数不超过 1 人。

4.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2)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4)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全年旷工累计 5 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的;

   (6)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8)有其他应认定为不合格情形的。

    七、材料报送

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推进落实,并于2023年12月14日向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考核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包括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各类考核档次建议等。

2.师德师风考核材料: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

3.教职工年度考核材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1:优秀指标分配情况表

附件2:考核结果报送相关材料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推荐优秀指标分配表.doc

  附件2:考核结果报送相关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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