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科学技术史学科 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要求及考核细则
一、论文开题报告
1、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开展学术研究,做好一篇高质量硕士学位论文的基础。本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研究综述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
2、论文选题
本学科点的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要求如下:(1)论文选题要有创新性;(2)论文选题必须经过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进行进一步研究;(3)论文选题尽量贴近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4)研究生在指导教师许可的领域中,进行自由探索。
3、研究方法
本学科点的硕士学位论文研究方法要求如下:(1)鼓励多学科综合研究;(2)鼓励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开展学术论文研究;(3)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不低于3种;(4)研究方法必须与论文的内容保持一致,避免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脱节。
4、开题报告撰写规范
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格式规范要求,结合本学科的学科特点,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明确包含以下内容:(1)论文题目、选题的来源与依据;(2)选题的目的、意义;(3)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4)论文的主要研究方法、资料收集情况、实施计划进度、写作提纲、参考文献、预期成果等;(5)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措施。
5、开题报告会
研究生在修完课程后,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写出论文开题报告,并由研究生本人在论文开题会上向导师组作出汇报。
开题报告2学分,具体包括:
1.阅读文献和读书报告(1学分):阅读专业文献(0.5学分):数量不少于200篇(本),由导师签字确认;撰写读书报告(0.5学分):不少于4篇,每篇3000字左右,且至少1篇外文读书报告,由导师签字确认并统一存档。
2.开题报告论证(1学分):以学科点为单位组织开题论证委员会(5-7名相关专家组成,学生本人的导师可以做开题委员,但不能做主席),讨论研究生开题论证,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开题论证采取打分制(百分制),平均分低于70分者,即视为开题论证不通过。不通过者需重新组织开题论证。开题论证结束后研究生应根据开题论证委员会意见认真修改,并形成文字性修改计划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备案。
硕士生开题报告最迟应在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
二、研究生学术交流考核要求
学术交流2个学分,具体包括:
1. 学术规范、道德教育与职场能力提升教育(0.5学分):学院统一组织不少于2场次的学术规范与道德教育报告,研究生听取报告,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并经导师签字确认;每位研究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职场能力提升专题讲座》及其系列活动一次,并按要求签到考核。
2. 听学术报告或讲座(0.5学分):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10场次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听取报告结束后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学术报告活动记录表》,由研究生秘书和辅导员统一收集整理。
3. 参加学术沙龙或学术会议(0.5学分):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6次由学科点或学院组织的学术沙龙;或参与国内外相关学术会议2次,并提交论文。本学科点要求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至少参加一次相关领域的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达不到要求视为学术交流考核不合格。
4. 做学术报告(0.5学分):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独立完成一定数量的学术报告:学科点范围内不少于5次;或学院范围内不少于2次;或在国内外相关学术会议报告1次。
在研究生预答辩前,必须完成研究生学术交流考核要求。本学科点组织导师组,在研究生预答辩前,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内容以实际完成研究生专题讲座及学术报告活动、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的情况为准。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提交的书面材料、参加学术会议的实证材料等。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将推迟预答辩和答辩,直至完成考核要求。
三、获得学位应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
研究生答辩前必须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身份在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中科院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为准)以上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需要经过指导教师同意,研究生导师要切实担负起指导研究生写作学术论文的职责。
四、本学科国内外主要参考文献和书目及考核办法
1、专业主文献
梁家勉主编:《中国农业科技史稿》,农业出版社,1986.
张芳、王思明主编:《中国农业科技史》,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2011.
董恺忱、范楚玉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科学出版社,2000.
中国农业博物馆编:《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稿》,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6.
王利华主编:《中国农业通史•魏晋南北朝卷》,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杨直民编著:《农学思想史》,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
张波、樊志民主编:《中国农业通史•战国秦汉卷》,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游修龄主编:《中国农业通史•原始社会卷》,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
曾雄生主编:《中国农业通史•宋辽夏金元卷》,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
陈文华主编:《中国农业通史•夏商西周春秋卷》,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
樊志民著:《秦农业历史研究》,三秦出版社,1997.
樊志民著:《问稼轩农史文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
朱宏斌著:《秦汉时期区域农业开发研究》,农业出版社,2010.
张波著:《不可斋农史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
张波著:《西北农牧史》,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
董恺忱:《东亚与西欧农法比较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
曹贯一著:《中国农业经济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石声汉:《中国农学遗产要略》,农业出版社,1981.
王毓瑚:《中国农学书录》,中华书局,2006.
吴承明:《经济史:历史观与方法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吴承明:《经济史理论与实证》,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
岳琛主编:《中国农业经济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黄希源著:《中国近现代农业经济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
韩茂莉著:《中国历史农业地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会编:《历史文献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1990.
刘进宝、施和金主编:《历史文献学丛稿》,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
曹幸穗:《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孙达人:《中国农民变迁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陈吉元主编:《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1949-1989》,山西经济出版社,1992.
中国农业科学院南京农学院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著:《中国农学史(初稿)》,科学出版社,1984.
曾雄生:《中国农学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
天野元之助:《中国古农书考》,农业出版社,1992.
惠富平:《中国农书概说》,西安地图出版社,1999.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资料编纂组:《中国历代自然灾害及历代盛世农业政策资料》,农业出版社,1988.
张磊:《中国传统农业文化转型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
邹德秀:《绿色的哲理》,农业出版社,1990.
邹德秀:《中国农业文化》,陕西教育出版社,1992.
邹德秀:《中国传统农业文化的变迁与转型》,陕西教育出版社,1999.
钟祥财著:《中国农业思想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
石声汉:《齐民要术今释》,北京:科学出版社,1957年
石声汉:《四民月令校注》,北京:科学出版社,1965年
石声汉:《氾胜之书今释》,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年
石声汉: 《农政全书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
缪启愉等撰:《齐民要术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何炳棣,《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69年
李伯重:“‘选精’、‘集粹’与‘宋代江南农业革命’——对传统经济史研究方法的检讨”,《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
李伯重:“历史上的经济革命与经济史研究方法”,《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高德步:“论经济史学的对象、任务与方法”,《南开经济研究》,2000年第6期.
赵冈:“重新评价中国历史上的小农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1期.
张杰:“二重结构与制度演进——对中国经济史的一种新的尝试性解释”,《当代经济科学》,1998年第6期.
陈支平:“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理论的重新思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期.
李根蟠:“中国‘封建’概念的演变和‘封建地主制’理论的形成”,《历史研究》,2004年第3期.
李根蟠:“唯物史观与中国经济史学的形成”,《河北学刊》,2002年第3期.
李根蟠:“中国经济史学百年历程与走向”,《经济学动态》,2001年第5期.
钟兴瑜:“中国经济史研究现状与出路”,《河北学刊》,2001年第1期.
行龙:“经济史与社会史”,《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
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81.
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道格拉斯·诺思、罗伯斯·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社,1989.
安格斯·麦迪森:《世界经济千年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弗兰克·艾利思:《农民经济学——农民家庭农业和农业发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许倬云:《汉代农业——中国农业经济的起源及特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D.H.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6.
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6.
赵冈:《中国土地制度史》,新星出版社,2006.
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2008.
李根蟠、王小嘉:“中国农业历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古今农业》,2003年第3期.
孙声如:“中国农业历史科学的建立、繁荣和展望”,《中国农史》,1995年第2期.
张企曾:“试论农史科学的研究对象、任务及其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河 南 农 学 院 学 报》,1982年第1期.
王思明:“农史研究:回顾与展望”,《中国农史》,2002年第4期.
李根蟠:“农史学科发展与‘农业遗产’概念的演进”,《中国农史》,2011年第3期.
李根蟠:“环境史视野与经济史研究——以农史为中心的思考”,《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游修龄:“农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中国农史》,1988年第1期.
李成贵:“价值、困境和出路 :对农史研究的几点看法”,《农业考古》,1994年第1期.
张芳:“中国地区农业史的研究现状与趋势”,《中国农史》,1993年第1期.
朱自振:“有关地区农业史的几点浅识”,《中国农史》,1992年第4期.
王利华:“农业文化——农史研究的新视野”,《中国农史》,1989年第1期.
王星光:“农业考古学科的形成与发展”,《中国科技史杂志》,2007年第4期.
李根蟠:“中国农业史上的多元交汇——关于中国传统农业特点的再思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1期.
游修龄:“农史研究和历史语言及外来词”,《中国农史》,1992年第4期.
彭世奖:“试论农史研究与农业现代化”,《农业考古》,1983年第1期.
Philip C. C. Huang. The Peasant Economy and Social Change in North Chin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Philip C. C. Huang. The Peasant Famil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Yangzi Delta, 1350-1988.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
Boserup, Ester. The Conditions of Agricultural Growth: The Economics of Agrarian Change Under Population Pressure. Chicago: Aldine,1965.
Popkin, Samuel. The Rational Peasant: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ural Society in Vietna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
Schultz, Theodore W. Transforming Traditional Agriculture. 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64..
Scott, James C. 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Peasant: Rebellion and Subsistence in Southeast Asia. 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76.
Douglass C.North&Robert P. Thomas.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 A New Economic Histor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6.
Douglass C.North. 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nomic History. W. W. Norton & Company,1981.
Joseph Needham &Francesca Bray. 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 series•VOL. VI. Biology and Biological Technology•Pt. 2. Agricultu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4.
2、考核方式
专业主文献的阅读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研究生研究方向,指定必须研读的主文献,并指导学生指定文献研读计划、读书报告。
学科点和导师组对研究生专业主文献研读进行动态跟踪监督,每学期结束前,由研究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书面汇报的形式将本学期专业文献的研读情况报告给指导教师,并呈交学科点负责人。导师和学科点对研究生主文献阅读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对不能按时完成计划的研究生,导师和学科点有权力要求其遵守承诺、提升进度乃至延期毕业。
五、本学科要求的其他环节及考核要求
1、本专业的学位论文总字数不少于5万字,其中,除绪论和参考文献之外的论文正文不少于4万字。
2、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规定,指导教师承担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后续责任。对不合格的论文,指导教师有权利不同意进行预答辩和送审。
3、研究生在选题的过程中,尤其是要注意与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科研课题保持一致,指导教师有权利要求研究生选题符合自己的研究方向、科研课题,对于不按照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科研课题进行选题的,指导教师有权利予以否认。
4、学科点对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实施进行动态监督。从第二学期开始,研究生在每学期的开学初和学期末,要以书面形式对个人培养计划的实施进度进行说明,并提交导师和学科点。导师和学科点对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实施进度和水平进行评估和监督,对不能按时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导师和学科点有权力要求其遵守承诺、提升进度乃至延期毕业。
5、导师和学科点要切实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提供积极指导,有义务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实施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