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采取线下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事项 |
时间 |
地点 |
参加人员 |
备注 |
申请材料原件核查、政审 |
5月6日上午 8:00-9:30 |
人文学院6209办公室 |
全体进入综合考核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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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试 |
5月6日上午 |
线上 |
全体进入综合考核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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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测试(笔试) |
5月6日上午 10:00-11:30 |
六号教学楼6B42教室 |
需加试外语考生 |
90分钟 |
业务课一(笔试) 《社会学理论》 |
5月6日下午 14:00-16:00 |
六号教学楼6B42教室 |
全体进入综合考核考生 |
120分钟 |
业务课二(笔试) 《社会学研究方法》 |
5月6日下午 16:10-18:10 |
六号教学楼6B42教室 |
全体进入综合考核考生 |
120分钟 |
综合能力面试、外语考核 |
5月7日全天 |
人文学院6224会议室 |
全体进入综合考核考生 |
考生需提前准备5分钟PPT |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成绩*10%+业务课一成绩*20%+业务课二成绩*2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
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以学科点为单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及各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综合考核要求
(一)笔试考核(外语水平测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往届生持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考场,按照监考老师指令有序就坐,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2.考生须用蓝、黑色签字笔在指定答题纸上作答。考生作答前,须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非答题纸上的答卷或个人信息不完整的答卷均视为无效答卷。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听从监考人员指令,否则按照违纪论处。
3.考试结束,应立即停止答卷,整理试卷,并将卷面反扣于桌面,待监考教师收取并许可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面试考核(外语、综合能力)
1.面试考核顺序由考核小组当场宣布。考生须提前在指定地点等候,等候期间保持安静,按照工作人员指令逐个进场参加面试考核。
2.面试考核包括外语考核和综合能力面试(具体要求见《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ch.nwafu.edu.cn/zsgz/de1077840f5b4b538b4287e114ab1180.htm),考生PPT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其他
1.进入综合考核考生须首先进行申请材料原件核查(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成绩证明及学术成果原件),核查通过方可进入综合考查其他环节。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完综合考核各环节,未按规定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或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核现场(手机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若有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统一交给工作人员收发。
3.考核结束后,考生不得在场外逗留,不得与其他考生交谈与考核有关内容。
三、相关说明
1.学院通过网站、电话、电子邮箱、QQ群等方式公布、发送给考生的相关通知和信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综合考核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考核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3.对于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9-87082324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