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与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为深化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校地合作,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12月12日,学院与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学院6225会议室隆重举行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卜周,知识产权科科长刘洋、干部王垚,标准化科科长汪璇;学院副院长杨乙丹教授,法学系党支部书记徐春成副教授,法学系主任刘鹏副教授出席仪式。仪式由徐春成主持。
仪式伊始,刘洋首先代表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合作意愿。他指出,高校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的重要阵地,人文学院法学学科在知识产权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研究基础与专业人才优势,而市场监督管理局肩负着区域内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重要职责,双方合作既能为行政监管工作注入理论支撑,也能为高校人才培养与科研实践搭建实践平台,对推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刘鹏主任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合作领域展开介绍。他表示,结合法学系学科特色与人才储备,双方将重点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理论研究、实务培训、案例研讨等方面开展合作,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水平与行政裁决实践能力,助力培养兼具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在全体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马卜周副局长与杨乙丹副院长代表双方正式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后,双方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细节展开深入座谈交流。与会人员就合作机制建设、联合研究项目开展、实务培训计划制定等议题充分交换意见,一致表示将以此次签约为起点,深化沟通协作,推动各项合作举措落地见效,共同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此次校地合作的开启,不仅为学院法学学科建设注入新动能,也为示范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对实现校地资源优势互补、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终审:侯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