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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同堂  学院法硕中心举办法律文书写作专题教学

作者:王娜  | 发布日期:2024-04-19 |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职业素养,提升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学院法硕中心于4月14日晚邀请安阳市殷都区法院刑庭庭长王忠文法官、宝鸡市司法局复议应诉科科长彭培永通过腾讯会议为202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作专题授课。本次课程由徐春成副教授主持,李斌副教授与两位实务专家同堂授课。

第一阶段由王忠文法官和李斌副教授主讲。王忠文法官首先针对案例一中的犯罪事实加以分析,对案件的定罪量刑以及所涉及到的问题进行多方位的把握。其次就本案件中的追诉期限以及法律适用这一关键问题进行详细讲解,随后,围绕判决书的格式问题,王忠文法官强调要务必规范,并提醒同学们切记不要忘记在文书中指明被告人享有上诉权。李斌副教授在王忠文法官授课的基础中,结合案例一分析了法律文书写作中的格式问题、实体问题以及程序适用等实务写作中的关键问题,强调同学们应当大量阅读已公示的判决书,学习写作技巧,着重关注案件证据与辩护意见,以期正确适用法律。

第二阶段由彭培永科长和徐春成副教授主讲。彭培永科长对案例二中的行政诉讼代理词的撰写要求进行了指导。彭科长指出,代理词相较于判决书而言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同学们应当综合分析,夯实法律文书的论证基础。随后,彭科长针对案例中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是否可诉以及原告关于确认《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无效的诉求是否成立两个案件焦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并指出同学们要针对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把握。徐春成副教授在授课时,启发大家要结合问题,从争议焦点涉及的两个问题,尤其是无效的理由,结合案例提及的证据进行论证。

本次专题专题授课的顺利举办,对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具有很大帮助,不仅拓宽了学生们撰写法律文书的视野,也调动了学生们参与法律文书写作比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助于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知识和写作水平的提升。


编辑:王娜
终审:常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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