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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2012年师资选聘计划

作者:   | 发布日期:2011-11-11 | 阅读次数:

  一、选聘原则和要求

  1、以接收国内外知名高校和国内“211工程”建设高校或重点科研院所的博士毕业生为主,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继续改善学缘结构,教师补充以外校毕业生为主。根据学科需要,本校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及博士毕业生的选留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接收应届毕业生暂行办法〉补充规定》(校人发〔2011〕29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2012年师资选聘计划

  根据上述进人原则和要求,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岗位设置与聘用情况及师资队伍现状,学院2012年进人总数控制在4人。

  从国内外引进的高水平人才不受选聘计划限制。

  三、有关待遇

  对接收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提供以下待遇:

  (一)住房:

  提供12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以实际房屋均价核定住房补贴金额,限在学校提供的房源内选购住房一套),在校工作10年后住房产权归个人。夫妻同为博士的,不重复享受住房待遇,增加3万元住房补贴。

  对于特别优秀博士毕业生的配偶,如其所学专业为学校需要的专业,经学校研究同意后,以人事代理形式予以安排相应工作。

  (二)人文社科类博士毕业生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费。

  四、接收程序

  人事处统一对外宣传,并和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联系,发布学校毕业生需求信息,通过应聘注册系统接收应聘简历,由人事处统一协调安排有关招聘具体事宜。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校内招聘: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后,将应聘材料反馈用人单位,并组织试讲。由各单位成立教师选聘评议小组,同时学校教学督导组专家会同用人单位教师选聘评议小组,通过评议形成书面考核意见,最后由人事处审核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二)外出现场招聘:学校组团赴各高校现场招聘时,对各项条件都符合学校进人计划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现场面试合格者,可与本人先行草签协议,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不再要求应聘者来我校试讲,直接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三)对于我校学科急需专业且特别优秀的博士,在完成面试程序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并经校长审签后,若体检合格即可正式签约,不再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可定期向校长办公会议进行通报。

  (四)确定录用人员须在我校校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签订正式录用协议,具体体检结果由校医院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相关标准确定体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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