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领导班子和党员教师带头参加监考工作
为进一步促进全院教职工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本科生考试监考工作作为自身职责,12月23日,学院党政领导和党员教师做表率、全体教师参加本科生监考工作,为学院落实全体在职在岗教师承担监考工作提供了重要基础。
一、提前谋划,制定方案
为提升监考工作质量,学院领导班子、各系教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研讨,于2018年6月11日制定并颁发了《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本科课程考试监考工作管理办法》人文〔2018〕9号,规定“监考工作是每位教师必须承担的教学任务”,“要求学院教职工参加学院本科课程考试监考工作”。并于12月20日制定《关于开展学院领导班子和党员教师率先参加监考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位领导、基层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监考一次,做到表率常态化。
二、精心组织,任务落实
学院成立院长、书记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等为成员的监考工作组,将本学期监考人员按照周次、考场等进行分组,落实监考任务。在12月23日(第十六周)的考试中,安排学院领导6人,基层党支部书记5人率先监考,为全院教师做表率。第18周周日(1月6日)和第20周周一至周五(1月14—18日)安排党支部成员共38人,教职工39人陆续参加监考工作。
三、认真监考,提升监考质量
全体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在监考工作中,严格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清除黑板上的无关内容、布置座位号码,严格检查学生证件,组织学生对号入座,同时要求学生将除考试用品外的其他物品放于指定位置。监考中做到定点移位、不看手机,全程未离开考场,认真完成监考任务,进一步提升监考质量。
四、树立榜样,辐射全体教师
实行党政领导和党员教师做表率、全体教师参加的监考工作制度是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突出解决监考工作面临困境的具体举措,此次领导干部带头监考有效促进了全体教师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困难压力,提升和促进了全体教师承担监考任务的动力和行为转变。通过此次带头监考,学院教师纷纷反馈,表示将积极配合,将监考工作作为本职工作的一部分认真对待。青年教师孙蕾、石蕊等均谈到:“领导和党员带头监考,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有力的激励,作为学院教师,我们应主动承担监考任务,将监考工作作为必须职责,为学院、学校监考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