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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评选2020年 “校园之星”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0-11-18 | 阅读次数:

各学生班:

为进一步强化价值引领,在各领域树立具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百名校园之星”评选办法(试行)》(党办发〔2020〕3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百名校园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选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侯东丽

组员:穆闯录 李晓宇 刘树宇 李瑞 张倩 李健 李垚 王卉 方天群 孙新华 高小升 李春雨 罗睿 樊广林

二、评选范围

我院在籍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选项目和指标分配

评选项目为道德之星、学习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志愿之星、自强之星、科创之星、劳动之星、实践之星和文明之星。指标分配原则上每类别不超过4人,其中每类别推荐2人参加学校“百强之星”的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

5.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团结互助;

6.主动参加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7.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德育”成绩不低于7分。

(二)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分别满足以下具体参评条件

1.道德之星: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德育”成绩得分不低于8.5分,在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影响范围大,先进事迹受到表扬或报道者。

2.学习之星: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居专业年级前10%,二年级以上的学生还须英语六级考试达到550分以上或GRE成绩达到280分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达到10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7.0分以上;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学习竞赛、知识竞赛获奖者。

3.文艺之星:对艺术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文艺特长,热心文艺活动,有较强的艺术功底和审美能力,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文体”成绩得分不得低于6分,且是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单位或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类音乐、舞蹈、美术、文学、话剧、篆刻、书法等作品创作或设计比赛获单项奖或团体奖主要成员。

4.体育之星:对体育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体育特长,热心体育活动,能够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参与体育运动,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文体”成绩得分不得低于6分,且是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单位或行业协会举办的体育赛事获单项奖或团体奖主要成员。

5.志愿之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或社会性公益活动,年度累计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50小时(由服务单位或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在扶贫、助学、助残、环保等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影响范围大,社会评价高,先进事迹受到表扬或报道者。

6.自强之星:能够勇于克服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困难,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学习生活具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品格,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居专业年级前50%,事迹突出,受到表扬、报道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者。

7.科创之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参加“挑战杯”、“互联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大学生创新创新类比赛,并获省级以上奖项;(2)主持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顺利结题,并公开发表项目相关成果。

8.劳动之星:热爱劳动,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主动参与宿舍和班级的劳动,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和劳动意识,在劳动育人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9.实践之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任意三个条件:(1)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调研活动并撰写实践报告获奖者;(2)参加院村挂钩、志愿者进社区活动5次以上,并能积极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3)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并在活动当中表现突出;(4)参加村主任助理、田园使者、马拉松赛志愿者、农高会志愿者等活动,且表现突出;(5)担任学生干部过程中积极组织、协助、参与社会实践活动;(6)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10.文明之星:在当年校级文明教室、文明宿舍创建先进个人等文明校园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且所在宿舍获评当年五星级文明宿舍。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11月18日-11月2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并于11月20日18:00点前将纸质版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和电子版附件1、附件2提交至学院106学生工作办公室,发送至邮箱rwxuegong@nwafu.edu.cn。其中由相关部门推荐的学生,需联系相关部门在学生申请表“部门推荐意见”一栏中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再交至学院106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院系初评(11月22日-11月23日)。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初评确定院级“百强之星”名单和校级“百强之星”推荐名单。

(三)公示上报(11月24日-11月26日)。学院将初评产生的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工部。

六、有关要求

(一)学院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对推荐的先进材料进行认真评议,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对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申报类别原则上每人只可申报1项。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百名校园之星”申请表.docx

  附件2:2020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百名校园之星”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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