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系、指导教师、2023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发〔2019〕367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校教发〔2021〕365号)和《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论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开题报告上交及审核应于各系所定开题时间前一周完成,各系初步定开题时间为:社会与社工专业2022年12月29日;公管与劳保专业2022年12月29日;法学专业2023年1月2日;具体时间以各系通知为准,请各系于开题前3天将人员组成、开题时间、开题学生报教学办,备学校检查。学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并经指导老师审核通过。未完成开题报告或指导老师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安排论文写作。
二、毕业论文开题论证工作具体由各系负责组织实施,尽量避免多人一题。每名学生汇报时间控制在10—12分钟,汇报应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里所列的方面进行。开题结束,根据开题委员的意见要求及时修改开题报告,最终版指导教师审核并签字确认。
三、开题结束后,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最终版开题报告交至各组秘书处,各组秘书将通过开题学生的材料按照班级、学号顺序整理,于开题论证完成后一周内交教学办存档。纸质版资料包括《立题审批表》(每生一份)、《开题报告》(每生一份),电子版材料《开题报告汇总表》,所有资料日期、签名(手写)等需完备。
四、开题论证后,毕业论文题目已确定,各预毕业生将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的最终版《立题审批表》、《开题报告》上传本科教务系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产品)”。如后期有变更,需填《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换题申请表》,经指导老师、相应时期的各系毕业论文工作小组组长和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
五、注意事项
1.论文开题是撰写毕业论文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开题论证才能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请全体学生和指导教师务必高度重视、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开题报告前的准备和指导工作。
2.每名学生须开题论证前打印好《立题审批表》、《开题报告》,每生一份,基本内容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行填写、A4打印、装订,指导老师签字后,在开题论证时提交开题小组,《立题审批表》、《开题报告》严格按照最新格式(填)撰写,表格参考附件。
3.未参加开题论证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不通过者一周后再次开题,由各系自行安排。
4.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中期检查和毕业答辩的时间有所调整,中期检查(预答辩)时间预计在2022年4月中旬,届时毕业论文必须形成初稿。毕业答辩时间预计在2022年6月中旬,实际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请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电话:87091011 联系人:王茜 王凌云
附件: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工作资料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2年10月18日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工作资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