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金牌教师” 申请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2-01-13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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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第二届“金牌教师”申请和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现就做好第二届“金牌教师”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条件
按照学校《“金牌教师”评选与奖励办法》(校教发〔2020〕237号)及“关于做好第二届“金牌教师”申请和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2. 推荐人数
按学校要求,立德树人成就奖、立德树人卓越奖、立德树人新秀奖各推荐1名。
3.推荐程序
2月21日前,申请立德树人成就奖、立德树人卓越奖、立德树人新秀奖的教师个人向学院教学办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月7日前,学院成立“金牌教师”评选工作组,根据评审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推荐,在本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2年1月12日
关于做好第二届“金牌教师”申请和推荐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