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点、导师及毕业研究生:
为了确保我院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位论文预答辩
1.4月18日前,各学位点自行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
2.预答辩实行打分制,社会工作、农村发展、公共管理学位点通过预答辩且打分排名靠后的15%的学位论文需参加盲审。
二、 文字复制比检测
1.4月20-25日,学院对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根据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11号),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须检测,“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在0%-15%(不含)者为检测通过。检测未通过者,修改后可重新检测1次。检测仍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2. 提交检测论文必须是经导师审核认定的终稿文本,可为word或pdf格式。参考文献和致谢不纳入检测范围。
3.检测通过者方可参加盲审或论文评阅。
三、 学位论文盲审(或论文评阅)
1.以下学位论文需参加盲审:(1)所有学术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2)所有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3)社会工作、农村发展、公共管理学位点通过预答辩且打分排名靠后的15%的学位论文;(4)申请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不计入15%)。
2.4月26-28日,所有需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理盲审手续(需审核成绩单、本人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或录用通知,提交盲审格式学位论文PDF版),学院统一送审。
3.每篇学位论文送3位校外专家盲审。盲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直接答辩”、“修改后重新送审”和“不同意答辩”4种。其中“同意答辩”和“修改后直接答辩”认定为盲审通过,“修改后重新送审”和“不同意答辩”认定为盲审不通过。3份盲审结果均为通过时,可直接申请答辩;盲审结果中有2份以上(含2份)为不通过时,本次申请学位终止;盲审结果中有1份为盲审不通过时,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70号)执行。
4.若研究生及导师对盲审专家评审结果有异议,可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程序提出申诉。
5.不需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需由2 位硕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论文研究内容的专家进行评阅,其中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有1位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由学位点在正式答辩前自行组织。
6.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的初次盲审费由学院负责,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初次盲审费和论文评阅费由导师从培养经费支出。因盲审或评阅不通过导致的追加评审费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 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5月15-25日,各学位点自行组织通过学位论文盲审或评阅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要求如下:
1.各毕业研究生应提前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旧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并到研究生办公室办理答辩审批手续。
2.各学位点应提前3天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提交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提前3天在校园网发布答辩公告。
3.各学位点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研发〔2021〕73号)要求组织答辩。
4.答辩后2天内,各答辩委员会秘书将答辩材料提交到研究生办公室。
5.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已做更新,请从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学位资料下载(网址https://yjshy.nwafu.edu.cn/xwgl/yjszdjsdwjs/index.htm),学院不提供纸质材料。
五、 学位申请及学位授予
1. 5月25-27日,各研究生以专业为单位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学位的各类材料。
2. 5月28-30日,学院整理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3. 6月7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全体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并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4.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学院在研究生院办理学籍档案及毕业生登记材料相关签字盖章手续,向学校档案馆提交毕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