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人才培养
  • 科研与学科
  • 党建工作
  • 学生工作
  • MPA教育
  • 制度流程
  • 校友之家
栏目导航
  •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0-05-27 | 阅读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资助工作组

组长:侯东丽

成员:穆闯录 李瑞 刘树宇 李健 杨东民 邱丞麟 王可心

二、资助对象

经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新疆籍全日制本科生、预科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四、资助等级

1.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2.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5月27日-29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专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表格中签名处需要电子手签,提交至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审核。

2.院系初审(5月30日-6月6日)。学院资助工作组结合学生学习成绩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日常行为表现综合表现分等级评定,确定初审名单。

3.学校审核发放(6月7日-6月11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获得资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计财处完成资助金发放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学生班在学生申请、调查了解、摸清学生困难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评审。

2.各学生班要加强教育,严禁学生将困难补助用于请客、购买与日常消费不符的物品等不当消费,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学校有权追回资助金,并取消该生一年内享受各类资助的资格。

4.请各学生班于5月29日前将学生申请表和资助情况汇总表以【专业班级+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助学金申请】命名,汇总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电子信箱:rwxuegong@nwafu.edu.cn。

附件:

1.2019-2020 学年人文学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款分配表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

3.2019-2020 学年各学院(系)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金汇总表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党委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2019-2020学年人文学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助学金分配表.doc

  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助学金汇总表.xls

友情链接: 秦岭生态文明教育网 古农学网 中国法律资源库 中国法律信息总库
  •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地址:陕西·杨凌 邮编:712100 负责人:侯东丽 网管员:王娜 技术支持:贝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