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中持续开展“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工干部、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提升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全体学工干部、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学院决定持续开展“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人员
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
二、活动内容
1.亮出身份,佩戴党员徽章。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在日常工作、学习、参加党内活动等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党员徽章、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党员徽章佩戴要求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佩戴党员徽章必须严肃、庄重。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他徽章之上。
2.不忘初心,践行党员承诺。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要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着眼于工作实际或所在党支部、班级建设实际,依托学院“党旗领航工程”,聚焦师生“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担当作为,提出 2-3 条切实可行、可操作、可量化的承诺内容,认真填写党员承诺书,积极践行服务宗旨。党支部对本支部的党员承诺书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党员承诺书进行公开,监督党员积极践行承诺,教育引导党员做理论学习领航员、疫情防控勤务员、就业指导服务员、学业困难帮扶员、文明校园创建员,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树立形象,强化身份意识。举办活动启动仪式,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新入职学工干部和新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戴党员徽章,学生党支部书记为新发展学生党员佩戴党员徽章,通过仪式教育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学生群体开展内容精、能量正、接地气的宣讲活动,切实发挥“红色头雁”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各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要把握教育契机充分领会本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的意义,以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2.各党支部要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引导学生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同时,做好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总结,将特色活动、亮点做法进行梳理凝练,于12月9日18:00前将活动总结(500字左右)照片(2-3张、可组图)发送至邮箱979087177@qq.com。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党委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