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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0-03-19 | 阅读次数:

各学科点、导师及毕业研究生:

为了确保我院2020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 4月10日前,各学科点自行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因疫情影响,今年的预答辩采用书面审核的方式进行,以下简称“预审”。要求如下:

(1)各学科点成立预审小组(人员组成参照预答辩委员会的要求),确定预审时间,报研究生办公室;

(2)研究生在3月底向导师提交论文,若导师同意其参加预审,由导师在预审前3天将其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给研究生秘书;

(3)研究生秘书将导师发来的学位论文打印一式6份,在预审前2天交给各学科点预审小组秘书;

(4)预审小组秘书提前1-2天将论文分发给预审小组评委,评委应在预审之前浏览论文,对论文内容进行基本了解。

(5)预审采用集体书面审核的方式,预审小组评委在组长的主持下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逐一审核,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修改意见,并做出是否通过预审的决议。预审小组秘书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理记录,并将记录和是否通过预审的决议及时以书面方式反馈给每一位参加预审的研究生。

(6)通过预审的研究生进一步修改论文,参加“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2. 4月15-20日,学院对通过预审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第一次检测重复率大于5%者,限期修改,检测通过者方可参加校外盲审(学术型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先通过校外盲审才可参加正式答辩)。

3. 4月23-24日,所有检测合格需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办理盲审手续(需提交盲审格式学位论文电子版及本人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或录用通知的照片),学院统一送审。

  盲审专家评审意见包括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三种。送审论文评审意见中有两份为不同意答辩者,视为盲审不通过,至少推迟6个月重新送审。送审论文评审意见中有一份为不同意答辩者,可追加一位盲审专家,若仍为不通过者,亦视为盲审不通过,至少推迟6个月重新送审。

4. 5月15-25日,各学科点自行组织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1)各学科点应提前3天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提交研究生办公室。

(2)各毕业研究生应提前3天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并以专业为单位到研究生办公室办理答辩审批手续,手续完备者方可进行答辩。

(3)答辩后2天内,各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将答辩材料提交到研究生办公室。

(4)答辩后,各研究生应及时以专业为单位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学位的各类材料。

(5)研究生答辩所有提交材料的表格和清单均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学院不提供纸质材料。下载地址http://yjshy.nwafu.edu.cn/xwgl/index.htm

5. 5月25-27日,学院整理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信息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均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完成。

6. 5月28日,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全体毕业生的学位申请。

7. 5月29日,学院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8. 6月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学院在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办理学籍档案及毕业生登记材料相关签字盖章手续,向学校档案馆提交毕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

9. 为了不使疫情防控对毕业研究生学位审核授予产生大的影响,学校拟在8月份增加一次学位授予审核。凡是不能按上述时间节点完成学位论文预审、盲审、答辩等相关工作的研究生,可适当申请延后,参加8月份学位授予审核。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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