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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09-26 | 阅读次数:

为确保学院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东丽

组员:全体辅导员、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工作安排

(一)9月26日-9月27日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组织学习综合测评文件,收集相关资料。

(二)9月28日-10月1日班级测评阶段

1.各班进行班级德育互评(开班会,班主任出席),审核各类加分和扣分材料,核算综合测评成绩。并将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综合测评结果上报学院。

2.组织填写综合测评积分表;

3.核实测评结果(班主任、学生本人签名);

4.各班上报测评结果(包括互评表、积分表、申报材料、汇总表等材料);

(三)10月2日-10月7日。整理、汇总综合测评成绩,并将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综合测评结果上报学生处。

三、资格审查

凡在综合测评学年度内或综合测评工作进行期间,有下列行为者,取消评选各项先进资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和学校稳定者;

2、受各种纪律处分者;

3、课程考试有重修者;

4、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生班要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支书、学习委员及两名学生代表为成员,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工作。2020级本科生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2020级试行)》执行,其余年级本科生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是对学生德、智、体等诸方面的全面评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要求各班高度重视,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综合测评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

(三)各班测评及评优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地做好每项工作,要将每位同学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

(四)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综合测评秩序、妨碍综合测评工作正常进行者,德育成绩为0,并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学年内受到校级或院级处分的,取消学年内的评优评奖资格。

(五)各班纸质版材料要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涂改栏(项)成绩按零分计。同时严格注意时间节点,10月1日下午18点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附件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0-2021年学生德育互评表

附件2: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附件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鉴定表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1年9月26日



  2020级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相关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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