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学校评选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工作小组评定,拟推荐以下学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准确;无事实依据异议和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029-87091110
邮箱:rwxuegong@nwafu.edu.cn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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