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2027 届本科全体学生:
根据《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做好 202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规范推免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审核鉴定工作,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开展,现将科研成果现场答辩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审核工作现场答辩安排
答辩时间:9 月 11 日上午 8:30 分专业设置答辩场地,请同学们按照所属专业到场参加。
法学专业:6225 会议室
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6325 会议室
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6224 会议室
答辩要求:每位同学汇报时长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重点介绍成果的真实性、合规性、原创性,以及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专家组可现场提问。未按时到场参加答辩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科研成果加分资格。
二、有关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成果须严格符合推免文件认定范围,成果材料务必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存在材料造假、剽窃等情况,直接取消本次推免申报资格,并按照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2.全部佐证材料原件用于提前核验,复印件提交专家组留存;原件核验完毕后退回学生本人。
3.请各位同学把握时间节点,电子版、纸质材料均须按时完成提交;班长做好本班材料汇总,不要遗漏。
4.答辩学生请提前 10 分钟到达对应会议室外候场,听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候场休息可使用 6311 会议室。
5.答辩顺序将于答辩前在2023级学生群内予以公布,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群内通知。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6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