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所(中心)、办公室、学生班: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暑期放假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1年暑期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暑期放假时间为7月3日-8月8日,8月9日正式收假,进行为期4周的夏季学期学习;9月4日夏季学期结束,放假至9月10日。
2.专任教师放假时间。暑期放假时间为7月3日-8月5日,8月6日返岗,开始夏季学期教学科研工作;9月4日夏季学期结束,放假至9月9日。
3.管理人员放假时间。暑期放假时间为7月7日-8月5日,8月6日正式到岗工作,进入夏季学期;9月4日夏季学期结束,放假至9月9日。
二、工作安排
1.到岗统计上报。夏季学期8月6日(星期五)正式上班,秋季学期9月10日(星期五)正式上班,学院当天汇总教职工到岗情况报学校人事处。
2.开学有关工作。2021级本科生新生8月28日-8月29日入学报到,8月30日-9月12日进行军事训练;2021级研究生新生9月8日入学报到,9月9日-9月12日开展入学教育;9月13日全体本科生、研究生开始秋季学期教学任务,正式上课。
3.稳定安全工作。学院在放假前对办公室和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排除校园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党政综合办公室学工口要准确掌握假期留校学生情况,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假期学院执行值班工作制度(附件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1年暑假值班安排),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4.疫情防控工作。要持续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工作,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体温异常师生及时上报;要督促师生坚持外出杨凌报告制度,及时报备外出行程,教育引导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提倡举办聚集性活动,如确因工作需要,计划在暑期安排重大活动的,请于6月30日前将活动安排报学院,学院按程序报学校审批。
三、工作要求
1.要根据教学时间安排,督促教师及时返岗、打卡签到,到岗情况报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2.要提前做好新生接待和开学准备各项工作,确保新生入学报到、军事训练、入学教育以及夏季学期、秋季学期开学等工作有序开展。
3.要主动教育引导师生注重人身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等,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稳定责任,维护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假期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到岗值班要求,认真处理工作,及时沟通情况。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4.要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夏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落实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教学、科研工作两不误。
附件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1年暑假值班安排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