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04-01 | 阅读次数:
各系所(中心)、办公室、学生班:
根据学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3天。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1年清明节放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
要督促师生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按时进行每日健康打卡;教育引导师生减少外出,不出国(境),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养成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值班工作
为确保放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学院党政领导带班,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值班轮休(详见附件)。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活动审批
假期不组织大型室内活动,如有其他集体外出活动和其他校内户外活动必须提前报学院审批。
四、文明过节
要督促提醒学院师生树立环保意识,文明祭祀。
五、其他工作
如涉及调课、实验室安全等工作,请严格按照学校相关部门通知执行。
附件: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1年清明节放假值班安排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