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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2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2-03-28 | 阅读次数:

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现将确定2022年上半年发展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对象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进步,立场坚定;

2.经过至少一年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上一学期学习成绩原则上应位于专业前60%且无课程考核不合格,德育成绩不低于7分;研究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良好且无挂科,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毕业年级各团支部不参与本次推优。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骨干、大学生退伍军人、研究生助力团成员成绩条件可适当放宽,且作为推荐的单列指标,不占用班团推优名额;

4.勇于到条件艰苦基层、国家建设一线、项目攻关前沿经受锻炼的,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的,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为学校或学院赢得良好声誉、做出特殊贡献的,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做出突出贡献者的,可优先考虑。

二、工作安排

(一)团支部推优(3月28日—3月30日)

团组织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从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发展对象候选人,具体分配指标参见《发展对象候选人可推荐人数情况表》(附件2),推荐结果填写《发展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

(二)学院团委与党支部考察审核(3月31日—4月6日)

1.学院团委对《发展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同学顺利进入笔试环节。

2.学院团委拟初步定于4月1日对发展对象候选人进行党的理论知识笔试。测试重点为党的基本知识、入党动机、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时事政治等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党支部拟初步定于4月2日至4月6日开展答辩与意识形态谈话审查。各党支部自行组织答辩,发展对象候选人人数较少者可跨支部统一组织,各年级辅导员、支部委员、支部对应团支部书记担任评委;候选人重点汇报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在校表现、疫情防控表现、入党后个人规划。

4.支委会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和笔试答辩成绩充分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

(三)学院党委备案(4月7日—4月10日)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情况、支委会研究情况、公示情况以及备案报告等一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发展对象候选人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学院党委备案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党支部提交《第十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

(四)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

党支部为发展对象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继续担任,若因特殊情况培养联系人不能再担任的,由党支部指定。

三、工作要求

1.各个环节产生的材料均需装入本人档案,应对照《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认真填写。

2.请各党支部于3月30日前提交附件3电子版,4月10日前提交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rwxuegong@nwafu.edu.cn。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发展对象候选人可推荐人数情况表

3.发展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

4.第十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信息统计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x

  附件2:发展对象候选人可推荐人数情况表.xlsx

  附件3:发展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4:第十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信息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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