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国家基金项目选题论证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2-12-08 | 阅读次数:
各系、所(中心)、办公室:
为做好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根据学校发布的申报工作安排,学院拟组织选题论证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论证时间:12月14日下午2:30
2.地点:学院6224会议室;6225会议室
3.论证方式:采用选题汇报(口头汇报或PPT汇报,8分钟左右)、专家评议讨论形式进行。
注意事项:
1.论证分两组同时进行,参加选题论证教师按照论证汇总表顺序逐个进行汇报论证。
2.论证原则上采取线下汇报讨论方式进行,若确因故未能到场,可提前申请线上汇报。
3.联系人:陈琳,87092324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2年12月8日
编辑:陈琳
终审:杨乙丹
终审:杨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