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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5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10-11 | 阅读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5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5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组,负责全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定、专业奖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工作组机构如下:

1.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东丽

成 员:穆闯录、李晓宇、李瑞、张倩、李健、李春雨、赵星翰、周思聪、朱羽菲、谭宇、方天群

2.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

组 长:班主任

成 员:班长、团支书、10%普通学生代表

二、评选工作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奖励名额14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奖励资助名额35名。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和每人每年2500元两个等级。

2.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中,国家奖学金“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素质测评成绩在本班前50%”,学业成绩或素质测评成绩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同时,2018级、2019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2020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评审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须提交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A4纸正反面套印)(纸质版);《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注意:《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的推荐理由必须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认真填写,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推荐”等字样。

(2)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交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国家助学金须提交材料: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8名。

2.评选要求

校长奖学金评选程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执行。

3.评审材料要求

《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专业奖学金评选

1.评选要求

(1)专业奖学金依据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按参评学生的30%评定。各等级专业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为:

一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二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三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2)专业奖学金评选,按照2020-2021学年专业班级评定。

2. 评审材料

《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0月11日-1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至班级测评小组;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月14日-15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织的测评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报各年级辅导员处;

(三)学院审核(10月16日-18日):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天。

四、注意事项

(一)2019级、2018级学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17〕33号)执行,评定条件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例》(校学发﹝2007﹞29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例》(校学发﹝2007﹞300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7〕33号)执行。2020级学生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执行。

 2020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34号)、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学生〔2017〕4号)执行。

(二)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学习情况”栏成绩和素测排名均要求填写班级排名;“必修课”门次统计为上学年的门次;“申请理由”栏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三)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动。《学业成绩表》按教务处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申请表上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不能出现违反时间顺序的情况,不能与公示时间矛盾。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严禁使用订书钉。

(四)请各年级于10月15日下午18:00前将书面及电子材料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转专业本科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各类奖助学金;创新学院本学年专业分流至其他学院的本科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各类奖助学金。所有学生学积分以综合测评时教学办提供的数据为准,如有需要,转入我院的学生须在原学院开据成绩单证明,提交证明后方可参评。

(二)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各班级对2020-2021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对未交清学杂费的欠费学生,财务报账系统一律无法做账,请获奖学生提前缴清学杂费,以免出现奖学金发放不畅现象。


附件:相关材料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1年10月11日


  相关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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