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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08-04-08 | 阅读次数: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的在岗在编教师,且申请人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由科研秘书集中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关于受理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的函》可向教育部委托的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索取,亦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com/)下载。

  2.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限推荐3-4项。我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四、鉴定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需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司函[2007]145号)进行鉴定和结项。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五、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1、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

  2、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

  3、各院系科研秘书将收集全的《申请书》电子版及《申请一览表》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ylsn@nwsuaf.edu.cn

  4、受理材料的截至日期为2008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联系人:孙楠  联系电话:8708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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