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我校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申请动员(2007年12月1日—12月20日)
1.2007年12月18日,学校召开基金申报动员大会以及基金申报指导会。请有关校领导进行动员,并邀请国家基金评审专家进行基金申报指导。
2.各学院组织科技人员认真阅读和研究《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等文件,并邀请有经验的老师做好项目指南解析工作,做好基金申报准备工作。
(二)选题审定(2008年1月1日—1月8日)
各学院对拟申请基金的老师,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项目的选题、析题、辩题、定题。
(三)申请书撰写(2008年1月8日—2月24日)
基金申报人员根据选定题目,按照基金申报有关要求认真撰写基金项目申请书。
(四)重点项目预审修改(2008年1月14日—17日)
2008年度申请重点基金项目的老师,请将撰写的第一稿申请书,于2008年1月2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D504室)。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预评审,提出修改意见供申请人参考。
(五)专家评审指导(2008年2月25日—29日)
面上项目申请书,由学院于2月24日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有关校外专家进行预评审,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项目申请人。
(六)定稿上报(2008年3月1日—18日)
1.3月1日-3月9日,依据专家的修改意见,修定申请书。同时,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完成本学院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07年度项目结题报告,报送科研处D504室。
2.3月10日-3月11日,由报送单位科研秘书进行第一次形式审查后,统一上报2008年度国家基金申请书,逾期不再受理。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请。
3.3月12日-3月14日,科研处进行申请项目查重和格式审查,并反馈意见。各学院根据审查意见,再次修改完善申请书。
4.3月15日-3月18日,科研处进行终审,并办理报送手续。
5.3月18日,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基金申请工作安排,安排部署本学院的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2.近年来获得过校专项资助且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条件的科技人员,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各学院要积极组织校内外本学科领域专家对本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预评审指导,并对投送学科进行整体筹划和科学调整。
4.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学校2008年度国家基金申请进程安排,按时完成本单位的国家基金项目申请工作。
联系电话:87082928 13325389011
联 系 人:孙 楠
科研处
二○○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