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校人文社科专项进展与结题报告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07-11-30 | 阅读次数:
各项目主持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专项与人文社科专项的管理工作,规范专项项目管理工作程序,提高学校专项资助资金使用效率,科研处近期将对近年来学校资助的校专项、人文社科专项进行检查,督促项目主持人做好项目的研究工作以及专项资金合理使用。要求近年来承担校专项与人文社科专项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于12月20日前由学院统一审查后报送科研处。
附: 具体名单请登陆学校科研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