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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 发布日期:2007-11-25 | 阅读次数: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中央党校、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中国社会科学院、教育部直属高校、各省(区、市)重点社科理论单位及军队系统研究部门。投标者应明确责任单位,以单位名义投标,并由单位确定课题组首席专家和主要成员。联合投标者应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
   
三、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7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理论创新,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深入研究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战略和实际问题,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
   
四、招标数量
    2007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共确定42个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一般情况下,每个研究方向只确定一个中标课题。投标者可根据这些研究方向设计具体题目。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研究方向的课题投标。
   
五、对投标者的资格要求
    1
、投标的首席专家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课题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2
、投标的首席专家同期只能承担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而没有完成,或同期承担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
、投标课题的责任单位要组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主要研究人员要有必要的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
    4
、投标课题的责任单位要具备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六、招标时间安排
    1.
投标人可登录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标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2
.12月上旬,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投标、进行资格审查。
    3
.12月下旬,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书进行初评,确定入围名单。
    4.2008
年1月上旬,组织初评入围投标者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产生建议中标名单。
    5
.1月下旬,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中标通知书,并在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
   
七、经费预算
   
每个项目的经费预算控制在50-80万左右。
   
我校申报此课题的老师请于12月4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9份(1份原件、8份复印件)报送到科研处D504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 楠  联系电话:8708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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