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残疾人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07-10-29 | 阅读次数:
为全面、准确掌握残疾人的现状,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07年10月25日—10月29日。
二、调查对象
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综合)残疾等各类残疾人。
三、调查范围
1、在职职工;
2、退休人员;
3、职工及退休人员的家属、子弟。
四、工作要求
1、全校性的残疾人调查是一项覆盖面广、工作量大且涉及个人隐私的工作,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本单位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2、由各单位负责登记本单位在职残疾人,在职职工残疾家属及残疾子弟。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登记退休残疾人及退休人员残疾家属、残疾子弟。
3、请各单位于10月29日前将本单位残疾人状况调查表及残疾人残疾证复印件送人事处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