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201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人文学院各导师、相关毕业生:
为了确保我院201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2008级所有毕业研究生,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研究生指导教师、院(系、部)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完成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核工作。“系统”中论文答辩操作流程及说明见附件1。
2、所有毕业研究生(包括通过“系统”提交答辩信息的研究生)继续使用“研究生入学、培养、答辩及学位授予档案记录卡”(简称“档案记录卡”)完成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
二、时间安排
2011年上半年,学院将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受理学位申请的具体情况,确定我院答辩时间,请大家提前准备好各项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4月底之前,各学科点预答辩;
2、5月份,各学科点正式答辩;
3、5月27日前,报送答辩材料;
4、6月1—3日,整理、汇总所有答辩申请者材料,上报分委员会审议;
5、6月4—6日,分委员会材料汇总、整理;
6、6月7—8日,所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三、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详细说明及表格请登录“研究生院—学位管理—表格下载”网页下载。
2、各学科点负责审核各毕业研究生提交的材料。
四、工作要求及其他
1、自2010年起,学校将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详细说明参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学位申请与答辩管理规定”网页文件《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检测的暂行规定》。
2、通过“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的研究生,其论文答辩公告将发布于研究生院网页和“系统”首页,其他研究生的答辩信息,应在学院网页上公布,研究生院将根据答辩公告内容,安排工作人员检查论文答辩工作。
3、请各相关毕业生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对于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学位授予事宜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时间受理。
附件:论文答辩操作流程及说明
人文学院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