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
作者: | 发布日期:2011-09-07 | 阅读次数:
经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
一、评奖范围: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实际工作者等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办法:作者向受理单位申报。受理单位为省社科联所属各会员单位、各设区市社科联(协)〔未成立社科联(协)的设区市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各高等院校、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行政学院。
三、申报时间:2011年9月11日前。
四、申报要求:一个作者只能在一个相关受理单位申报;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联合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五、相关材料:《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可在陕西社会科学网(http://skl.cnwest.com)下载,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
地址:西安市小寨东路3号西办公楼 邮编:710061
联系人:杜牧 惠克明 联系电话:029-85392336。
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详细信息请在学院网站上查询。
附件:评奖有关资料
人文学院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