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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1-11-24 | 阅读次数:

各系(中心)、办公室、实验室:

冬季是火灾事故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学院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党保发〔2011〕7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院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防火安全教育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分析本部门及办公、生活场所消防安全形势,汲取各类火灾事故的教训,克服麻痹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预防,确保学习、工作、生活等场所的防火安全。

2、各位教职工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的同时,切实做好家庭用电用水用气安全,要向家人宣传防火安全知识,排除一切火灾隐患,要教育未成年子女不要在禁放区及楼道、阳台、可燃物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3、各有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切实把冬季学生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

    二、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

1、各单位要落实好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用电线路、电器使用情况,及时清理办公区域废旧报纸、杂志等易燃物,特别是农业历史文化研究中心要认真对珍本特藏书库的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汇报,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向学校保卫处安全防火科报告,电话:87082737。

2、学院将于11月30日前对办公场所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社会学综合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等各类库室及其他重要部位,检查消防安全设施、水电规范使用及管理、用电线路及电器使用和门卫值班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对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遗留安全隐患,因工作不认真引发问题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力度,严防火灾事故

1、各单位和各重点场所负责(使用)人,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理好各类隐患,门卫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向学院综合办公室汇报。

2、各位教职工要自觉做好办公室防火安全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取暖,不得在办公区域堆放易燃物,使用空调取暖时必须做到人走断电,吸烟的同志务必要将烟头熄灭。

3、严禁任何人员在办公区域焚烧垃圾和杂物;各位教职工在家属区不得私自使用明火和不按规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使用煤炉等明火取暖时,必须要有通风、排烟措施,严防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4、各单位及教职工要高度自觉做好自身的消防安全,积极配合学院做好防火安全责任的层层落实,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 

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87082876,防火科电话:87082737,

 学院综合办电话:87092324

 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http://bwch.nwsuaf.edu.cn/artlist.php?lumid=13

 

                             人文学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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