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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做好201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1-12-13 | 阅读次数:

各系(中心)、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亚平   付少平

组员:  罗建峰   朱宏斌   王有强   樊志民   张  红   苏燕平

       郝晓红   陈晓军   史素珍  

秘书:  李 刚

二、考核范围

(一)我院2011年在册在岗教职工。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视同考核合格,由所在单位负责填写《视同考核合格证明》(附表4);
     2
、挂职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
     3
、病假超过六个月及以上者和长期不在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所在单位如实填写《未参加考核证明》(附表5);
   
三、考核内容和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按照校人发[2004]330号文件精神执行,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按照校人发[2004]332号文件执行。考核程序如下:

(一)各系(中心)、办公室组织所属人员对本年度的工作进行述职,结合个人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按照分配指标向学院推荐上报优秀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各系(中心)、办公室可直接上报参加学院的考核优秀评审,不占各系(中心)、办公室的优秀指标。

1、当年取得省(部)级及以上个人荣誉奖励者;

2、当年取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者(不含学会的奖励);

3、当年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课题者;

4、当年在CSSCI源刊上以第一作者,并以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2篇以上论文者;

5、当年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支持计划者;

6、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讲课比赛获得校级一等奖者;

7、当年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或者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者;

8、当年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博硕士论文的指导教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考核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由于非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教学或科研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3、不愿承担学院和系(中心)、办公室排的教学任务或其他工作;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

(四)、学院组织评委从各系(中心)、办公室上报的优秀人员中评选出11名考核优秀的人员上报学校。

各系(中心)、办公室上报的优秀人员中,教学科研人员应提供年度教学科研业绩、参加学术活动、对外交流服务、参加校院各类活动等方面的情况,非教学科研人员应提供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四、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13日前,参加考核人员按照要求填写考核表(公派出国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相应表格),12月15日前各系(中心)、办公室按照要求填写考核意见,推荐考核优秀人员;

2、12月16日前学院组织评委对各系(中心)、办公室上报的优秀人员进行评议,评定全院教职工的考核等级和推荐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将考核结果和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在学院进行公示;

3、12月21日学院将考核总结和有关结果报人事处。

五、注意事项

1、各系(中心)、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学校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人文学院教职工考勤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严格按照学院时间安排和分配的优秀指标,于15日下午5点前将考核结果报学院。

2、为便于存档,年度考核表、《视同考核合格证明》和《未参加考核证明》请用16K纸双面打印。

附件:1、考核需要的相关表格

      2、2011年度考核推荐优秀指标分配表

    

     人文学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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