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2-03-08 | 阅读次数:
人文学院有关师生:
学校补考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本学期重修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根据学校重修管理有关规定,本学期《大学英语1》等9门重修人数超过20人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单独开班重修课程安排表见附件1。
(2)重修人数不足20人的课程,由本学院负责安排跟班重修,跟班重修课程安排表见附件2,请参加跟班重修学生按时参加课程,相关教师提前做好上课准备。
(3)学生必须在重修开课前到本人所在学院办理重修手续。学院出具重修通知书暨考试成绩单时,务必将教师姓名、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时、学分及学生学号、姓名、专业班级等内容填写完整,交学生本人于重修开课时转任课教师。
(4)为保证重修取得良好效果,任课教师要严格重修学生上课考勤制度,每次上课必须首先统计旷课学生姓名及旷课学时数,并将结果及时报教务处学籍科。旷课超过本门课程1/3学时的学生取消重修考试资格。
(5)任课教师于重修开课时分院系收齐参加重修学生的重修通知书暨学生考试成绩单,教学过程中要注重重修学生上课出勤、平时成绩的记录,不得以重修考试成绩代替重修总评成绩。
(6)重修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务必将有本人签名的重修通知书暨学生考试成绩单送教务处学籍信息科(北校区N3128室),一份送学生所在教学秘书处存档备查。
附件一: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开班重修课程安排表
附件二:2012春跟班重修课程安排表
人文学院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