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10-22 | 阅读次数:
2022年我院共有博士生招生指标11个(含引进人才专列指标2个),现根据我院博士生导师队伍和招生实际,结合学科建设需要,经2021年10月20日教授委员会和10月21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对博士生招生指标分配原则做以下规定:
1.引进人才按专列指标招生。
2.从学院指标里预留2个指标,作为去年未招生的两个校外导师的名额。
3.其他具有2022年博士生招生资格、达到导师年审科研项目和成果要求的导师(不含校外导师、引进人才),按照本人现有科研经费余额(以计划财务处2021年10月18日提供的经费额为准)进行排序,排在前7名的导师每人获得1个招生指标。若有普通新增指标,可按排序结果顺延获得。
4.博士生招生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获得招生指标的导师,若无考生报考或报考考生考核不合格,则相应指标由学院收回重新调配。
5.学院收回的指标,根据导师申请调配给生源和经费充足的导师,获得该指标的导师应向学院缴纳一定数额调配费,调配费纳入学院研究生科研项目资助基金。
6.导师最多只能以缴纳调配费的方式获得1个指标。
7.禁止导师将招生指标调配费转嫁给考生,一旦发现,按学校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处理。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