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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培养方案新开课程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11-30 | 阅读次数:

各系、所(中心):

课程建设是落实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培养方案新开课程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2019版培养方案新开课程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要求

根据2019版培养方案,我院共新开课程53门(见附件1)。开课系、所(中心)须按照以下要求,加强和指导新开课程建设:

1.制定课程质量标准。按照学校2019版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步制定完成课程质量标准,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定后发布执行。

2.推动课程思政建设。认真梳理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德育素材,融入教学各个环节,学时比例达到10%左右。开课前应完善相关章节的教学设计,在授课后将课程思政典型教学案例提交学院。

3.丰富教学资源。根据课程质量标准,选用高水平教材。根据教学需要,积极编写、搜集各类教学资源,包括课程质量标准、教案、PPT、教学日历以及其他教学参考资料等。

4.开展教学改革。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密切跟踪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注重科研反哺教学,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方式,及时根据学生学习反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二、课程管理要求

开课教研室是课程建设与管理的主体,负责新开课程的日常管理、建设和指导工作,为新课程开设和课程建设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同时要严格把关,确保教学质量。

要全面加强新开课程的过程管理。开课前一学期末,由开课系、所(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新开课程进行论证,做好试讲、教学基本文件审核等工作,论证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教学。开课后,学院组织督导组、系主任、同行专家等通过听课、检查教学基本文件以及学生评教等途径,对新开课程的建设质量和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课程结束后,督促任课教师认真做好教学总结和教学档案存档工作。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应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对新开课程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指导开课教师持续改进。

三、时间要求

开课前一学期末,各系、所(中心)将新开课程审核评价表(附件2)报学院备案。学院将于新开课程开课学期对各系、所(中心)新开课程课堂教学质量组织系主任、同行专家、督导进行听课、检查教学基本文件检查。

联系人:王茜 王凌云

联系电话:87091011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附件1:2019版培养方案课程清单.xlsx

  附件2:新开课程审核评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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