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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9-09-20 | 阅读次数:

  为确保学院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东丽

  组员:穆闯录  李晓宇  李瑞  刘树宇  杨东民  李健  邱丞麟  王可心 傅裕  唐信  申华夏  秦艺鸣

  二、工作安排

  (一)9月20日-9月21日  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组织学习综合测评文件,收集相关资料。

  (二)9月22日-9月25日  班级测评阶段

  1.各班进行班级德育互评(开班会,班主任出席),计算课程成绩,审核各类加分和扣分材料;

  2.各班组织填写综合测评积分表,申报先进班集体(单行材料)、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

  3.各班核实测评结果(班主任、学生本人签名);

  4.各班上报测评结果(包括互评表、积分表、申报材料、汇总表等材料);

  (三)9月26日-9月29日  学院审核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工作要求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是对学生德、智、体等诸方面的全面评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要求各班高度重视,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综合测评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

  (二)各班测评及评优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地做好每项工作,要将每位同学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综合测评过程中测评小组要认真听取同学的意见,如发现错误应及时予以纠正。

  (三)综合测评中的各类表格要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涂改栏(项)成绩按零分计。

  (四)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认真核对本班参评学生相关信息,如有学籍变更,应提前到学院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更新,确保各项评定工作如期进行。转专业的学生在原班级测评及评优。

  (五)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综合测评秩序、妨碍综合测评工作正常进行者,取消本次综合测评资格,并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优秀学生干部只进行荣誉表彰,不再发放奖金;由于单项奖已在教务、体育部等部门表彰过,学校不再进行二次评定。

  

  附件:2018-2019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材料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2018-2019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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