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03-27 | 阅读次数:
各系、所(中心):
为了做好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对象
开展探索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项目, 优先资助围绕农业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方向。
立足提升基本科研能力,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科教人员。
二、执行期限与立项数
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择优立项4-6项,每项资助3-5万元。
三、申报和评审
1.4月8日前,欲申报老师将申请书(2018版)(A3套印)一式8份交学院审核。
2.4月10日前,学院组织会议集中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文件,并在学校科研院和计财处备案。
四、有关要求
1. 根据学校要求,科研院、推广处、人才办、国际处自主立项的在研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同一个人,当年只能主持一项校内自主立项项目。博士科研启动费与基本科研费不得重复资助。
2.根据教育部要求,2018年6月经费执行进度要达到50%,9月达到75%,11月达到95%,12月达到100%。达不到执行进度要求的,计财处将收回差额部分经费统筹使用。
联 系 人:张军驰
联系电话:87091617
邮 箱:junchizhang@126.com.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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