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03-23 | 阅读次数:
各学科点、各研究生导师:
根据我院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经2018年3月21日教授委员会和3月22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过2017年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的导师均可在我院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每位导师只可在社会工作和农村发展两个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招生,且招生人数不超过3人。
三、原则上每位导师均应在公共管理(MPA)专业招生,具体招生指标数由MPA教育中心根据2018年MPA生源情况和导师已招收的社会工作、农村发展学生人数进行分配。
四、其他学院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经我院同意在我院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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