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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社会学类和公共管理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4-03-12 | 阅读次数:


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公共管理系、2023级社会学类和公共管理类学生:

根据学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指导意见》(校教发〔2015〕226号)和《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人文〔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实际,现将2023级社会学类及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分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 成立工作组

组   长:赵晓峰 朱宏斌

副组长:邢成举 侯东丽

成  员:袁君刚 李元元 石蕊 何得桂 王华 穆闯录 李超 王凌云 王茜 2023级社会学类及公共管理类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统筹规划并执行专业分流各项工作;及时处理专业分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 分流对象及原则

分流对象:2023级社会学类、公共管理类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分流基本原则:采用意愿与学院调配相结合,在充分尊

重学生专业选择意愿的基础上,可根据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进行合理调配。

三 分流专业和专业人数

分流专业涉及2个大类4个专业。各分流专业人数如下:

招生大类

分流专业

分流专业人数

社会学类

社会学

1*31,1*31

社会工作

1*30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

1*31,1*31

劳动与社会保障

1*30

四 工作程序

1.宣传引导:学院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行专业分流宣讲,对学生进行指导。

2.学生申报:学生根据学院(系)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方案和个人兴趣爱好,在教务系统“大类专业分流”应用在线申报分流志愿。

3.分流办法:学院根据学生意愿、学分成绩及在校表现综合考虑进行专业分流,按第一学期学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到专业指标名额录取完成为止。对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由学院调整到还有空额的专业。

4.结果公示:学院对分流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最终确定各专业学生名单,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五 时间安排

1.3月13日-3月19日,学院组织专业宣讲、学生专业分流意向调查。

2.3月20日-3月22日,学生线上申报。

3.3月23日-3月27日,学院审核。

4.4月3日前,公示分流结果。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87091011。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4年3月12日


  金智教务使用指南 学生篇(大类专业分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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