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院级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班: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升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院决定开展“星级文明宿舍、学术标兵、学习进步奖、英语学习奖、文体标兵、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星级文明宿舍(限本科生2015、2016、2017级)
(1)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和睦相处,集体观念强,呈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宿舍成员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3)所在宿舍无私接电线、无大功率电器,宿舍成员按时早起晚归,无处分记录;宿舍安全及卫生情况良好,在月卫生评比活动中排名靠前,无不及格现象;
(4)所在宿舍成员勤奋好学,互帮互助,宿舍成员学习成绩均在班级前三分之二,必修课程考试无挂科,宿舍成员四级均通过优先(2017级宿舍四级成绩不做要求)。
2.学术标兵
(1)独自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C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并见刊;
(3)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
(4)代表学校、学院参加国际或国家级学术会议并获奖;
3.学习进步奖(限本科生2014、2015、2016级)
(1)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进步,能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进步明显,上升名次达到或超过班级人数的30%;
(3)学期考试中无补考科目,考试中无违规违纪现象;
(4)本年度无处分记录。
4.英语学习奖
(1)学习英语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英语学习习惯,对英语学习有着较高的热情和积极性;
(2)英语口语流利,平时能大胆地表现自我,能够灵活运用所掌握的英语知识;
(3)英语四级成绩550分(含)以上或英语六级成绩500分(含)以上;
(4)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
(5)雅思成绩6.5分(含)以上、托福成绩90分(含)以上或GRE成绩306分(含)以上者。
5.文体标兵
(1)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文体比赛并获奖者;
(2)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文体比赛并获奖者或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文体比赛并获1-3名(体育比赛前八名)者;
(3)校级文体比赛必须由体育部、校团委、校学生会等单位主办;
(4)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五个学院以上举办活动视为校级活动;
(5)院级、社团活动中获奖者不得申请此奖项。
6.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1)参加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并顺利结题;
(2)参加全国“挑战杯”比赛以及省、市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比赛;
(3)在上述比赛中获奖,或在相关杂志、期刊发表论文;
(4)积极组织各级创新创业活动,并在活动开展中发挥模范作用。
7.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调研活动并撰写实践报告;
(2)参加院村挂钩、志愿者进社区活动5次以上,并能积极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并在活动当中表现突出;
(4)参加村主任助理、田园使者、马拉松赛志愿者、农高会志愿者等活动,且表现突出;
(5)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除“星级文明宿舍”和“学习进步奖”外,其余奖项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2.学院拟评选“文明宿舍”12个,本科生2015、2016、2017级各4个;
3.学院拟评选个人单项奖名额分配如下,其中“学术标兵”5人、“学习进步奖”3人、“英语学习奖”5人、“文体标兵”5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4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8人。
三、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采取民主评议,班级集体研究的形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各班级将申请表于12月20日前交至分管辅导员处;
3.学院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全体辅导员为成员的评议小组,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申请个人奖项者每人最多申请两项;
5.本年度内受纪律处分、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评选。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