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高水平运动员中评选优秀个人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11-02 | 阅读次数:
各学生班:
为激励和引导广大高水平运动员勤奋学习,促进高水平运动员全面发展,学院决定从高水平运动员中开展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年11月2日—11月10日
二、评选范围
我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在籍高水平运动员。(本通知所称高水平运动员是指依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条件的规定,通过高考录取的本科在校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
2.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上进,上一学年内学分成绩不低于70分,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所在班级前4/5,课程考试无补考现象;
3.刻苦训练,积极参与校内外组织的相关比赛,有效推动学院体育活动的建设和发展;
4.身心健康,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高水平运动员优秀个人申请表》,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2.班级推荐。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候选人(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参评,不设名额限制),并于11月7日前将推荐名单报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审核并公示。学院对各班级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复核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
1.高水平运动员优秀个人申请表
2.高水平运动员优秀个人汇总表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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