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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增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04-12 | 阅读次数:

 

 人文〔2017〕7号

   

各系(所):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增补工作方案》经2017年4月5日学院教授委员会议和4月7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系(所)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和本方案有关精神的基础上,做好民主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情况以书面形式于4月13日前报送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7年4月10日

 

   

  根据《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规定,为了做好学院教授委员会补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院教授委员会补选工作组

  组长:王德连  付少平

  成员:朱宏斌  赵晓峰  常振山  张  磊  郝晓红  郭占锋  杨学军  史素珍

  二、学院教授委员会补选人员名额和基本条件

  (一)补选人员名额

  本次学院教授委员会补选成员为2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较深的学术造诣;

  3、关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有参与学术管理的热情和能力;

  4、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院教授委员会补选人员产生原则

  (一)委员从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中选举产生;

  (二)委员组成应当充分体现学科、专业的代表性和公平性;

  (三)调离或离开岗位连续6个月以上者,或者到退休年龄不足一年者,或者因各种原因参加委员会工作有实际困难者,本次不作为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

  四、教授委员会补选产生程序

  (一)系(所)民主推荐

  各系(所)按照学校《学院教授委员会规程(试行)》和本方案有关规定,组织本系(所)教师在全院教师中做好委员候选人民主推荐工作,委员候选人推荐人数不得超过3人;

  (二)确定委员候选人

  根据系(所)民主推荐情况,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在学院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三)选举产生教授委员会补充成员

  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进行选举工作,选举工作由学院党委负责人主持,实行差额选举。教师参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含)选举方为有效,得票超过全体教师人数的半数且得票多者当选为委员;

  (四)公示并备案

  选举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认、公布,同时报校学术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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