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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10-21 | 阅读次数:

  为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10月16日校党委常委会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回以前年度部分结转结余资金

  1. 以大学为依托的推广模式、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截止9月30日本年支出未达到上年结转金额75%的专项资金,按差额部分收回。

  2. 2013年及以前年度立项的人才科研启动费及其他人才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截止9月30日本年支出未达到结转75%的,收回9月30日项目余额的20%。

  3. 清理收回以前年度安排的学科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4. 清理2014年及以前年度安排的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结余资金。

  收回的结转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安排本年追加预算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弥补人员费用支出。

  二、调减当年预算

  1. 对年初已经下达至学院的自主建设学科经费(含绩效奖励),截止10月30日还未进行招标的,调减预算的30%。

  2. 对划拨至各学院的自主引进人才经费(副教授级),未划拨至到岗人才的部分进行调减。

  调减经费用于年薪制、预聘制人员的工资及津补贴支出。

  3. 调减当年安排的改善办学条件专项预算。截止10月30日还未进行招标的,进行部分调减,金额控制在100万元以内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30%;已经完成招标,确定结余的,调减结余部分。调减经费用于提前启动2017年改善办学条件项目。

  4. 调减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400万元,用于安排人才科研启动费。

  三、有关要求

  1. 请各部门一周内提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具体措施以及预算调整意见,于10月24日前报计划财务处(报送地址:南校区交流中心306室,联系人:张亚红,联系电话:87082933,电子邮箱:caiwuke@nwafu.edu.cn)。保证执行工作落实、落地,年底完成执行任务。

  2. 请各专项牵头管理部门认真分析和研究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按照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要求全面落实管理责任,跟踪项目执行进度,采取多种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率。各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与项目单位和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和汇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3. 建立预算执行通报与反馈制度,从10月份开始,计财处将每周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部门和重点项目负责人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也请各单位向计财处反馈预算执行的关问题,共同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4. 落实有关奖惩措施。根据学校《关于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的意见》(校财发[2012]419号)精神,2017年将结合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落实有关奖惩制度。

 

 

 

  计划财务处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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