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兼职辅导员及2021级本科生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兼职辅导员及 2021 级本科生班主任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兼职辅导员选聘
(一)选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在读研究生,本科期间具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解决学生工作的实际问题,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作风正派,热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
(三)选聘程序
兼职辅导员由学院依据学校核定的用人计划和选聘条件,从符合条件的人选中自主选拔,由学校统一聘任,聘期 1 年。
二、2021 级本科生班主任选聘
(一)选聘对象
本校在岗科教人员和管理干部。
(二)选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胜任原专职工作岗位,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学生工作。
2.热爱学生工作,擅长开展班级工作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有学生工作管理经验者优先。
3.身心健康,能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
(三)选聘程序
班主任由学院从符合条件的人选中自主选拔,由学校统一聘任,聘期4年。
三、工作要求
(一)聘期已满的现任兼职辅导员,欲继续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且符合选聘条件的,须重新应聘。本次聘任的所有兼职辅导员必须入住学生公寓,兼职辅导员不作为班主任的选聘人选。
(二)聘期已满的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鼓励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学院将优先从聘期已满的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中选聘兼职辅导员。
(三)聘期已满且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学院将优先选聘。
(四)意向申请者请于7月2日18:00前将登记表纸质版报人文学院106办公室,电子版登记表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rwxuegong@nwafu.edu.cn 。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党委
2021年6月30日